近日,中國書協分黨組書記、駐會副主席李昕在回答媒體記者提問時說:“中國書協對十三屆國展籌辦方案進行整體性優化考量和系統性調整改革,構建‘上下聯動、協同運行、賦能基層、服務書家’的籌辦機制,形成三級評審體系。以團體會員為單位設立初評選區,非中國書協會員投稿,作品參加其所在地區或行業團體會員組織的初評預選,入圍后參加復評;中國書協會員投稿,作品經所在團體會員直接報送參加復評??中國書協設立國展辦公室,對國展全流程統籌協調、監督管理。”
說來這個新舉措也許并不算新,早在1980年于遼寧沈陽舉辦的全國第一屆書法篆刻展覽征稿中便是由各省、市、自治區相關組織選拔推薦的。但是,在當時書法的圈子還很小,且通信、交通又都不發達的時代背景下,書法的征稿范圍十分有限,大多集中在省會和大城市中的一些名氣比較大的書家那里。其優點是這些書法作品水平較高,風格多樣而作品各具面貌。絕無后來風格雷同、千人一面的弊病。缺點是征稿范圍太小,很多通信、交通不發達地區和名氣較小的書家尤其是年輕人無緣參與活動。
為了更好地推動書法在新時期健康有序發展,中國書協自成立便將展覽的籌辦放在了協會工作重要的位置上,并采取了綜合大展與單項書體展、篆刻展、刻字展、中青展等多管齊下的措施,以期能為日益擴大的書法群體提供更為廣闊的展示舞臺,提供更多的參展、入展機會。但是最具權威、最為引人注目的無疑還是三年一屆的“國展”。作為綜合大展的“國展”已經舉辦了十二屆,且每一屆都在征稿與評選機制上有所改進,使征稿與評選走向規范化、科學化,評選強化了監督程序,過程相對公開、透明,更加接近“公平、公正、規范、科學”的理想目標。第十三屆國展設有行、草展區(山西),篆書、篆刻、刻字展區(浙江),隸、楷展區(河南)三個展區,這樣可以容納更多的入展作品,且方便喜歡某種字體的觀眾作出選擇。
我曾經多次參加中國書協舉辦的國展評選工作,深知中國書協在國展評選的制度建設、評選程序以及評選方法上所作的不懈努力與執行中對評委們的嚴格要求。本屆展覽征稿先由書家所在地區或行業團體會員進行初評預選的方法,優點一是各省、市、自治區與各行業書協都對本協會的會員創作隊伍及能力、水平有著較清晰的了解與把握,可以更好地組織創作與推選優秀作品參加復評;二是容易鑒別、發現以往混入終評乃至入展的代筆作品和老師設計制作母本令其學生照貓畫虎、魚目混珠的作品;三是初評作品數量少了許多,評選勞動量大大地減少,時間相對寬裕,評選更為從容不迫;四是對作品文字內容的審讀提供了認真閱讀的時間和空間,對一些出現錯字等硬傷但創作實力較強的作者的優秀作品可以及時通知作者改正。這樣可以提前保證復評、終評的權威性,避免像以往那樣在入展甚至獲獎作品中出現硬傷的“漏網之魚”。
另外,通過初評預選先由書家所在地區或行業書協執行這一契機,從而能加強書協紀律建設,端正書壇風氣,也希望地區或行業書協不要錯過中國書協給予的這個契機,不要辜負中國書協的厚望。
書法展覽是一種現代文化現象,是書法藝術在當代社會背景下的秩序重構。以作品為價值評判標準是從傳統文化恃德的人本觀念向新興文化恃藝的作品本位觀念轉型。主體覺醒、自我認同、平等觀念、成就意識是書法展覽機制的價值所在。展覽機制極大地推動著當代書法藝術的繁榮,激發著書法群眾隊伍的創作活力。
來源:2023《書法報·書畫天地》第41期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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