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城市規劃協會《關于開展2021年度優秀城市規劃設計獎評選活動的預通知》(中規協秘〔2021〕12號)的要求和廣東省國土空間規劃協會相關工作安排,為做好深圳市優秀城市規劃設計項目的推薦工作,我會擬組織開展深圳市第19屆優秀城市規劃設計獎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范圍
(一)本屆優秀城市規劃設計獎按照(中規協秘〔2021〕12號)規定的申報項目范圍分專業類型進行申報,根據各類申報項目的數量情況進行分組評審。1.總體規劃編制類:包括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發展戰略規劃、分區規劃、新區綜合規劃、近期規劃及總體層次的規劃研究等。
2.詳細規劃編制類:包括法定圖則、控制性詳細規劃、城市更新單元規劃、土地整備單元規劃、老舊小區改造規劃及相關研究。
3.城市設計類:包括總體城市設計、重點地區城市設計及相關研究。
4.城市交通規劃類:包括市、區級綜合交通規劃、軌道交通規劃、道路交通規劃及相關研究。
5.城市基礎設施規劃類:包括水、電、暖、氣、通信、環衛、綜合防災等各類市政基礎設施專項規劃及相關研究。
6.專項規劃類:包括園林景觀規劃、綠地系統規劃、地下空間規劃、產業布局規劃、生態保護修復規劃、歷史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規劃、海洋規劃等上述(1)-(5)未涵蓋的規劃類型及相關研究。
(二)城市勘察測量設計類項目直接推薦參加2021年度廣東省優秀城市規劃設計獎項目評選,不參與深圳市本屆優秀城市規劃設計獎評選。
(三) 本屆優秀城市規劃設計獎申報項目范圍不包含村莊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二
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應是持有國家或省級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城市規劃資質證書》或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外商投資企業城市規劃服務資格證書》的法人單位,且為深圳市城市規劃協會會員單位。
2.申報項目必須是申報單位獨立完成或合作完成。本市規劃設計單位在深圳市完成的項目、本市規劃設計單位在外地完成的項目、外地城市規劃設計單位在深圳市完成的項目均可申報(但不能在兩地重復申報)。
3.申報項目應符合國家、廣東省和深圳市的城市規劃法律法規、相關政策以及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規定。
4.申報項目應是2020年12月31日以前經法定程序審查批準的項目,上屆申請緩評現已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也可申報;法定規劃項目必須經過法定的審批程序;局部地段的修建性詳細規劃項目應具備較完整的實施效果;規劃研究項目應體現對同一層次規劃或下一層次規劃有重要指導意義。
5.國內外規劃設計方案征集(招投標)項目,由有規劃資質單位提出的綜合實施方案,可以申報,并附有關方面同意的意見。
6.國內規劃設計單位在國外(境外)承接的規劃設計項目可以申報,申報材料須附項目主管部門或業主對規劃項目的評價證明。
7.申報項目原則上應為上屆規劃評優后完成的未曾申報過同類獎項的規劃設計項目。參加過上屆優秀規劃設計評審而落選的項目(除資料不全申請緩評的項目保留申報資格以外),本次不再受理。已申報參加其他市以上級別獎項評選的項目不予受理。
三
申報項目數量控制
申報項目數量控制分基準數量和獎勵數量控制。1.每個規劃設計單位申報城市規劃類項目的基準數量,具甲級規劃設計資質的不超過10個,乙級不超過5個,丙級不超過3個。
2.對于在上年度全國優秀城市規劃設計項目評選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的單位給予申報項目獎勵。獲得一等獎一次,可獲得申報項目獎勵數量2個;獲得二等獎一次,可獲得申報項目獎勵數量1個。
3.申報項目為多個單位合作完成的,應由牽頭單位先行征求合作單位意見,并附合作單位同意證明材料按規定辦法申報。
4.同一項目只申報一次,不應通過不同渠道重復申報。按整個項目申報時,其子項目或分項目不應另行申報。
5.城市交通專業和城市基礎設施專業項目合并單列,不占上述申報項目額度。每個規劃設計單位申報項目限額數,具甲級規劃設計資質的不超過10個,乙級不超過5個,丙級不超過3個。
6.城市勘察測量設計專業項目直接推薦參加2021年度廣東省優秀城市規劃設計獎項目評選,不參與深圳市本屆優秀城市規劃設計獎評選。申報不受項目數量控制,但須通過我會審核再申報(相關評選事項,待省國土空間規劃協會發文后另行通知)。
四
申報條件
1.項目申報表(見附件2),請核對好表中內容,項目名稱、數量、編制人員名單等加蓋單位公章,不得再行修改;合作完成的項目由項目主持單位申報,出具聯合申報報告,加蓋合作單位公章。
2.項目文字說明(含有關技術、經濟指標等),以2000字為限,規格為A4紙張。
注:以上1、2項,即:“項目申報表”和“項目文字說明”一起裝訂成冊(A4開本,豎裝),一式兩份。
3.項目設計成果1套(含文本、說明書、專題研究報告、圖紙等),圖冊裝訂成A3或A4開本。
4.項目批準文件或規劃評審意見的復印件1份(由市城市規劃協會秘書處核實原件)。
5.以光盤形式提供以下電子文件:
(1)項目文字說明word文檔。
(2)主要規劃圖及實施效果照片的電子文件(詳細規劃、專項規劃必須有實施效果的照片,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應有城市全貌或標志性地段的照片),文件類型為JPEG格式,圖像打印尺寸不應小于A4規格,分辨率為300DPI。
(3)項目演示文件。主要介紹項目的思路、主要內容、特點及實施情況等,文件格式為MP4,大小不超過100M,分辨率1280*720,播放時間不超過10分鐘,配解說不配音樂。光盤上請注明項目和單位名稱。
6.申報材料一經受理,概不退回,請各單位自行存底。
五
評選程序和時間安排
1.2021年12月24日前,將《深圳市第19屆優秀城市規劃設計獎(2021年度)評選項目申報登記表》《深圳市優秀城市規劃設計獎項目申報表》(見附件)及“項目批準文件或規劃評審意見”紙質文件提交本會秘書處。
2.2021年12月25日~2021年12月30日,將項目文字說明、項目設計成果提交本會秘書處。秘書處負責對申報材料進行匯總、整理,并按照《深圳市優秀城市規劃設計獎評選管理辦法》的要求對材料有效性、真實性和完整性等環節進行審查,對不符合申報要求的項目向申報單位提出補充、修改或退回的意見,完成初審報告。
3.2022年1月6日前,將光盤提交本會秘書處。
4.2022年1月16日前,組成專家評審組,進行優秀規劃項目評審工作。
5.獲獎項目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由本會確定最終獲獎名單并公布。
六申報咨詢、報送地址及注意事項
1.聯系人:李旭明,83788760;郵箱:upssz@163.com。
2.材料報送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紅荔西路8007號交易大廈3樓322室。
3.此次市優評選時間緊、任務重,請各申報單位按照通知要求認真準備,做好材料審核工作,材料一經受理,不予修改;項目申報請嚴格把握時間安排,過期不候。
附件:
1.深圳市第19屆優秀城市規劃設計獎(2021年度)評選項目申報登記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