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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鮮明、寓意深刻、內涵豐富、時代感強、富有美感,具有獨特設計理念和視覺沖擊力,能反映碾子山旅游景區的生態優勢及軍工文化,突出“戰炮英雄城.豪情碾子山”城市IP,具有人文內涵和紀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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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吉祥物設計征集表現形式可以是原創卡通形象或寫實(抽象、變形)形象的玩偶、娃娃等,也可以是小型雕塑、器物等。以反映主題為準,形式可靈活多樣。 3
吉祥物設計應形象簡潔,色彩明快,便于放大縮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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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圖稿必須是原創作品,杜絕抄襲、雷同,嚴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不違背憲法、著作權法律法規規定,避免產生異義。
征 集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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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請發電子郵箱nzslyj@163.com。郵件主題標明“碾子山旅游區吉祥物造型創意設計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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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截止時間:2020年5月30日(電子郵件以郵箱收件時間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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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征作品的圖稿和實物作品,一律不退,未入圍作品可由征集方自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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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區情況簡介:應征者可微信搜索公眾號微游碾子山或登錄碾子山區人民政府網站了解景區及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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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聯系人:陳國慶
電 話:0452—6672929 18686945355
郵 箱:nzslyj@163.com
評 選 及 獎 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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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應征作品概不退稿(作品),請作者自留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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碾子山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將組織人員成立評選委員會,并聘請有關專家對作品進行專業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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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所有應征作品中評選出10個選用作品,每個作品獎金1000元,再從10個選用作品中評選出最終采納作品一個,獎金10000元。最終評選結果將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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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征作品一經采用,作品著作權歸碾子山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所有。
有 關 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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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須原創,拒絕模仿,杜絕抄襲、雷同,不得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嚴禁侵犯知識產權。參選作品的素材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權及其他知識產權或專有權,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第三方的其他權利。參選作品中如涉及肖像權、名譽權及著作權等民事責任,完全由作者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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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一經選用,雙方簽署《碾子山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征集活動著作權轉讓承諾書》,設計及其衍生品的全部知識產權歸碾子山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所有。設計者不得再在其它任何地方使用,碾子山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有權對被選設計進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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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應征設計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一經發現將取消其資格,所有因此而引發的法律責任由應征者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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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征人參加本次征集活動前,已對本公告的所有條款進行了充分的了解,并愿意受本公告及本次征集活動的其他規則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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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征集活動最終解釋權歸碾子山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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