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造宿遷小劇場特色品牌,提升宿遷小劇場工作對外影響力,促進宿遷文藝事業繁榮發展,現面向社會征集宿遷小劇場LOGO(形象標識),有關事項如下:
01
征集時間
即日起至2022年7月10日止。
02
作品要求
宿遷小劇場LOGO(形象標識)將用于被評為宿遷市示范小劇場的各級各類小劇場的標識、標牌制作,以及宿遷小劇場對外宣傳推廣等。應征作品須滿足以下要求:
1.應征作品須突出宿遷地方特色,體現宿遷地方文化元素,具有較強的藝術感染力、文化性和時代性。作品內容不得含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宗教歧視以及其他有悖于社會道德風尚的內容。
2.應征作品須兼備標示性、原創性、通用性。整體設計理念新穎,具有鮮明記憶點,能夠讓人準確識別;具備較高觀賞性和藝術性,視覺沖擊力強,符合當代人審美;同時,須適用于不同的宣傳載體和環境,具有廣泛的應用性。
3.應征作品須包括設計圖稿、設計創意說明兩部分。設計圖稿包括效果圖、比例圖和源文件,其中效果圖分辨率為800萬像素及以上,源文件提供矢量圖格式。設計創意說明,應包括創作理念、技術說明(標準色、標準字體等)、設計創意和含義等。
03
獎勵辦法
應征作品由相關專家組成評委會進行評審,從投稿作品中初評出入圍作品5件,最終評出入選作品1件。入選作品將獲得設計費5000元(稅后)并頒發榮譽證書,其他入圍作品將獲得設計費1000元(稅后)并頒發榮譽證書。選中作品將通過媒體予以公布。
04
投稿方式
1.可個人投稿,也可以團體、單位名義投稿。應征作品需提交電子版,包括設計圖稿、設計創意說明兩部分。
2.應征作品請發至郵箱sqwlysc@126.com,聯系人:陸雨,聯系電話:0527-84349609。郵件主題統一命名為“宿遷小劇場LOGO作品征集”字樣,并在郵件內另附作者真實姓名、單位名稱、聯系電話等信息。
3.應征作品投稿以郵件發送時間為準,截止時間以后的投稿作品視為無效。因設計者誤投、網絡系統故障等原因造成作品延誤、損壞等現象,征集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05
相關說明
1.應征作品須為原創且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作者應對所投稿應征作品擁有完整、明確、無爭議的著作權,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或其他權利。應征作品如有抄襲、剽竊或存在其他侵犯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情形,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應征者自行承擔。
2.應征作品入圍和入選的,其所有權、版權、使用權(包括對作品進行再設計、注冊、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傳等)歸征集方所有。設計者不得自行使用和轉讓。
3.所有參加征集的作品不予退還,請作者自留底稿。
4.在征集過程中不收取任何費用。
5.本次征集活動解釋權歸征集方所有。
6.應征作品設計者應全面了解本次征集規則。凡提交應征作品者,即視為已全部知曉并完全接受本次征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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