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緊扣烏拉蓋管理區“紅色草原”、國家“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建設,烏拉蓋管理區人民檢察院立足檢察機關公益訴訟職能職責,以傳承紅色基因,守護綠色草原為抓手,創建檢察“傳紅守綠·共護公益”公益訴訟品牌,現面向全社會征集該品牌LOGO。
一、征集時間及范圍
(一)征集時間:從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二)征集范圍:團體和個人均可投稿。
二、作品要求
(一)應征作品應聚焦“傳紅守綠·共護公益”公益訴訟品牌意義及定位。烏拉蓋草原因烏拉蓋河得名,地處錫林郭勒盟、興安盟和通遼市三盟市交界處,動植物種類繁多,素有“天邊草原”的美譽。1969年3月25日,經國務院、中央軍委批準,中國人民解放軍內蒙古生產建設兵團第六師正式建立。烏拉蓋管理區是內蒙古生產建設兵團農墾歷史的見證者,現有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哈場兵團大禮堂、糧庫舊址,紅色文化底蘊深厚,烏拉蓋草原是國家確定的第一批“紅色草原”之一,是第六批國家“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烏拉蓋管理區人民檢察院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認真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發展理念,堅決扛起生態保護監督責任,立足公益訴訟檢察職能職責,創立了“傳紅守綠·共護公益”公益訴訟品牌。
(二)應征作品應創意新穎獨特,構圖簡潔明快,具有時代感、藝術感特點和較強的視覺沖擊力,易于識別記憶和推廣宣傳,辨識度高,應用性強,適合在各種載體和環境中制作傳播應用。
(三)應征作品設計稿應附有對圖形標識和字體的創意文字說明(500字以內),包括設計的圖樣、技術文字說明(圖樣尺寸、比例、顏色等)和設計圖樣的理念說明(該設計蘊含的意義、寓意、背景等),圖形標識和字體設計稿應附立體、彩色等效果圖,并提供標準用色和專用字體設計稿。LOGO作品圖形電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1兆。
三、評選程序和獎勵辦法
(一)評審程序:管理區檢察院將邀請專家組成評委會,對所有符合要求的應征作品進行初評,經評委會審議并最終確定烏拉蓋管理區人民檢察院“傳紅守綠·共護公益”公益訴訟品牌LOGO。
(二)獎勵辦法:最終確定為烏拉蓋管理區人民檢察院“傳紅守綠·共護公益”公益訴訟品牌LOGO的作品獎勵人民幣3000元,并在各類平臺發布推廣宣傳。
四、有關要求
(一)應征作品必須為原創。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或制作,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如設計方案發生法律糾紛,由投稿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入圍作品設計者須承諾其作品的知識產權全部歸主辦方所有,凡投稿均被視為認可本約定。主辦方享有永久免費使用入圍作品進行各種形式宣傳及衍生品制作的權利,不再另付報酬,并有權對其加工修改和再創作。
(三)投稿人須在規定時間內遞交應征作品的電子版文件及紙質文稿,另附紙張注明投稿人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通訊地址、郵編、聯系電話等個人信息。應征作品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wulagaijianchayuan@126.com,紙質文件信封上注明“烏拉蓋管理區人民檢察院“傳紅守綠·共護公益”公益訴訟品牌LOGO征集作品”字樣,郵寄地址: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烏拉蓋管理區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郵編:026321,聯系電話:0479-3350026。
(四)應征作品和文稿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五)投稿人在參加本次活動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自理。所有應征作品和文稿無論使用與否,一律不予退回,請自留底稿。
(六)烏拉蓋管理區人民檢察院“傳紅守綠·共護公益”公益訴訟品牌LOGO征集的未盡事宜,由主辦方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479-335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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