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簡介
深圳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深圳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代辦處)隸屬于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在深圳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代辦處基礎上建立的全額撥款公益一類正處級事業單位,于2018年7月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批復成立,2018年12月26日正式揭牌運行。
中心搭建“兩快兩全”基礎核心業務框架,圍繞新能源、互聯網、高端裝備制造以及珠寶加工產業推動知識產權快速預審,開展全領域知識產權快速維權,打造涵蓋專利、商標、版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業務的全門類服務專業大廳,打通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全鏈條。以基礎核心業務框架為支撐,建設深圳市知識產權“一站式”協同保護平臺、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深圳分中心、WIPO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TISC)、國家級專利導航服務基地等重要平臺。中心在2021、2022年度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海外糾紛應對指導2項國家級績效考核成績蟬聯全國第一,先后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家知識產權局表彰為“2021年度全國知識產權系統先進集體”,榮獲深圳市總工會授予的“2022年度五一勞動獎狀”,已經成為深圳打造知識產權標桿城市的排頭兵和重要力量。
二、征集內容
深圳知識產權保護中心“SZ-IPPC”形象標識征集
三、征集時間
征集時間:2023年9月26日至10月15日
評審時間:2023年10月份
四、征集對象
本次征集活動面向全社會,自然人、專業設計機構、文創企業、行業協會等均可以個人、團體或單位/機構名義應征投稿。
五、投稿方式
(一)報送內容
1.《活動報名表》電子版1份(詳見附件1);
附件1:深圳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形象標識征集報名表)
2.《應征承諾書》需作者親筆簽名電子版1份(詳見附件2);
(附件2:應征承諾書)
3.參評作品電子版2份,一份以 JPG、PNG、PDF等圖片格式提供,大小2MB以內,分辨率在300dpi以上;一份以可修改的(AI、PSD、CDR等)源文件格式提供,附矢量圖;
4.應征者為機構的,需提供由授權代表簽署并蓋機構公章。集體創作者,需提供所有創作者個人資料;
5.參與創作并報送作品的作者或社會團體、機構,若曾經有作品被采用的可提供相關憑證。
(二)報送方式
電子版材料發送至414945299@qq.com,郵件主題需標注“SZ-IPPC”標識征集活動+作者名稱+聯系方式”命名。
六、征集要求
(一)LOGO要充分考慮深圳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相關工作屬性,要顯著包含深圳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相關元素,并結合深圳城市元素進行設計。
(二)LOGO設計要力求簡潔生動、色彩明快、寓意深刻,具有較強的藝術表現力與視覺感染力,有現代感,有識別性,應征作品主、副色調不超過三種,文字LOGO、圖形LOGO、圖文LOGO形式均可。
(三)LOGO設計方案,要考慮設計作品的延伸使用,適合在網絡媒體、平面媒體、印刷品、視頻展播、宣傳資料、建筑物外觀、衍生紀念品等載體中延展應用。
(四)一個參賽主體可以提交多個參選作品,但總數不超過3個,符合要求者均視為有效。
(五)為保證后期評比的公平公正,所提交作品圖片上不得出現任何作者或參與機構的相關信息。
(六)應征作品應附有相應的創意文案說明,如創作思路、理念和含義等(200字以內)。
(七)作品必須是未進行著作權登記的原創作品,作者應對參賽作品擁有完整、明確、無爭議的著作權,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或其他權利,不得使用未授權商用字體。凡參賽作品涉及的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本人承擔,并取消相應獎勵,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應征作品要符合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序良俗要求,因作品本身造成的爭議由應征人承擔一切后果,與征集單位無關。
七、評審方式
評選出4件入圍作品,由主辦方確定其中1件作品為深圳知識產權保護中心“SZ-IPPC”主標識。
八、獎項設置與結果公布
(一)獎項設置。一等獎1名,獎金10000元;優秀獎3名,獎金3000元,獎金為稅后金額。
以上獎項均頒發榮譽證書,以團體、機構名義應征的獲獎者,獎金由第一創作者、機構法定代表人代領,具體分配自行協商解決。
應征作品數量、質量如不能達到評選要求,深圳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有權取消評選。
(二)后續服務。采用作品需憑源文件簽署著作轉讓合同,采用獎獲得者拒簽著作轉讓合同、后續服務協議的,視作主動放棄獎勵,采用獎按綜合評分的高低依次替補。
(三)公開頒獎。在深圳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微信公眾號公布獲獎與領獎信息,線下向采用獎獲得者頒發榮譽證書。
九、其他聲明
(一)本次活動獲獎作品視為深圳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委托作者創作,一切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對作品的一切平面、立體或電子載體的全部權利及其衍生產品的全部知識產權)歸深圳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獨家永久使用,雙方簽署《標志著作權轉讓協議書》;作者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自行或授權其他組織和個人發布或者發表入選作品;深圳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享有該作品的專有使用權。應征者除獲規定的獎勵外,放棄任何權利主張。應征人的上述著作權轉讓不可撤銷。
(二)投稿作品須為首次投稿(或雖非首次投稿但從未被公開商用),且在本次征集評審結果公布前,所有投稿者不得將投稿作品轉讓、授權給第三方,也不得向第三方投稿。
(三)其余未入選作品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深圳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有權決定獲獎作品的修改和使用;有權決定獲獎作品的使用場合、使用方式、使用時間,并有權向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商標注冊。
(四)投稿者不向征集方繳納任何費用。除獎金外,征集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費用,投稿者參與本征集活動產生的一切費用自理。
(五)投稿作品征集方一律不予退還,如有特殊要求請在來稿中說明。投稿者須保留圖片和文字原稿,以備查證。如出現創意相同或類似的參賽作品,以設計執行完整精細者/先收件時間來確定第一創作者。
(六)獲獎投稿者在征集活動結束后請注意查收獲獎通知,并根據提示的內容,配合征集方完成著作權轉讓等相應協議簽署、獎金發放、移交底稿和設計源文件移交等工作,該投稿作品的獲獎內容所有權利均歸屬主辦方。
(七)提交投稿作品即視為同意本通告所有條款。
(八)本次征集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深圳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所有,活動咨詢電話: 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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