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教育廳、省體育局主辦的
廣東省第十二屆大學生運動會
(以下簡稱省大運會)
將由暨南大學承辦
并于2025年5月至6月在廣州舉辦
省大運會是我省每三年一屆的大學生體育盛會
為做好省大運會的籌備工作
決定公開征集廣東省第十二屆大學生運動會
會徽、會歌、吉祥物設計方案
詳情往下看
一、應征作品創作原則
(一)應征作品的形式、體裁應符合“應征作品設計與創作要求”(見下)。
(二)應征作品要充分體現“更快、更高、更強、更團結”的奧林匹克精神和“學生陽光體育運動”全民參與特色。
(三)應征作品能充分體現“團結、奮進、文明、育人”的學生運動會宗旨,彰顯體育活力、青春風采和廣東特色。
(四)應征作品要體現嶺南獨特文化魅力和精神風貌,能充分體現時代特征、學校體育特色,實現思想性、藝術性、欣賞性、時代性、傳播性的完美統一。
二、應征作品設計與創作要求
(一)會徽創作要求
1.會徽采用平面設計(不超過4色),創意獨特,圖案簡明,寓意貼切,有強烈的時代感和視覺沖擊力。
2.設計應充分體現省大運會的特點和主題,包含“廣東省第十二屆大學生運動會”“2025”“大學生”等要素,具有鮮明的象征意義和體育韻味。
3.適合在多種載體、場景和環境中使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顯示。
(二)會歌創作要求
會歌應具有鮮明的廣東省大運會的象征性韻律和體育運動特點,歌詞應簡潔凝練、篇幅適中、語言優美、朗朗上口、健康活潑、富有感染力,歌曲應有鮮明的象征性韻律和體育運動特點,節奏感強、大氣輕快、易于普及,可應用在開、閉幕式文體表演及頒獎儀式上。單獨創作歌詞以word格式提交,歌曲或詞曲需提交五線譜、簡譜及錄制小樣CD。
(三)吉祥物創作要求
1.造型美觀大方、新穎簡潔,具有活潑可愛、吉祥歡樂的藝術魅力,可以擬人化的形式表現,單個或多個均可,需配有名稱及簡單釋義。
2.適合以不同的規格和材質制作,并在多種載體、場景和環境中使用。
3.提供彩色稿,最多不超過4色;手繪作品規格為正度8開紙繪制,電腦制作作品提交A3彩色打印稿及JPEG文件(300dpi)各1份。
三、征集范圍
社會各界凡關心支持學校體育事業、熱愛體育運動的單位、機構和個人,均可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參加征集活動。
四、應征作品提交方式
提交作品時一并提供以下資料:
(一)作品登記表和《著作權確認書》原件(附件1、2)。應征者為個人的,需同時提交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應征者以單位名義提交作品的,需提交單位主體資格證明(包括但不限于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等)1份。
(二)應征會徽和吉祥物的作者需提交設計作品一式兩份,作品應為彩色稿(一般不超過四色),手繪作品規格為正度8開紙繪制,電腦制作作品提交A3彩色打印稿及JPEG文件(300dpi),并附作品創意說明1份。
(三)應征會歌的作者,單獨創作歌詞以word格式提交作品1份,創作歌曲或詞曲需提交五線譜、簡譜及錄制小樣CD1份,并附作品說明1份。
(四)可選擇會徽、會歌、吉祥物中任一項或幾項參與本次征集活動。
(五)應征作品原件、作品登記表、《著作權確認書》及應征者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或單位主體資格證明復印件等材料郵寄至籌委會辦公室;同時將會徽、會歌、吉祥物作品的電子版源文件發送至指定郵箱。
五、創作聲明
(一)應征作品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
(二)應征作品應為原創,投稿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不屬于公開作品。
(三)應征作品應明顯區別于歷屆各類運動會及以往體育賽事的會徽、會歌、吉祥物。
(四)應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創作應征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權、商標權、知識產權或其它專有權利,由此引發的任何糾紛由應征者承擔全部責任。
(五)應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視、宗教歧視等其他有悖于社會道德風尚、違反公序良俗的內容。
(六)應征者向籌委會提交作品的行為,視為同意接受本征集公告的全部內容。
六、評選方式
(一)籌委會將聘請有關專家組成評審組,對所有應征作品進行盲評,并對入圍作品和使用作品進行網絡公示。
(二)應征作品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無效:
1.提交的作品不符合本屆省大運會設計主題、設計內容、創作要求和格式。
2.圖案和文字辨認不清、內容不全或粗制濫造。
3.規定不能標識的文件上有可辨認設計人(單位)的文字或符號。
4.設計方案經專家評審組鑒定屬于抄襲。
5.逾期送達。
七、獎勵辦法
(一)本屆省大運會會徽、會歌、吉祥物征集活動設置使用作品各1名和入圍作品各4名。經評審確定為入圍作品的,其創作單位或個人獎勵人民幣2000元及證書1份。經評審確定為使用作品的,其創作單位或個人將獲獎金人民幣5000元及證書1份。如征集作品經評審未達到相關要求,獎項可空缺。
(二)應征單位或個人在應征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自理。
(三)獲獎單位領獎時須提供獎勵金額的正式發票,個人獲獎的實際獎勵金額為扣除個人所得稅后的金額。
八、應征作品的權屬
(一)應征者寄送的有關資料、文件概不退還,自留底稿。
(二)應征者提交的作品,為接受“籌(組)委會”委托創作的作品,應保證作品的原創性,無著作權爭議。作品入圍及獲獎后,其著作權(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權、修改權、發表權、復制權、展覽權、信息網絡轉播權、匯編權等署名權以外的所有權利)歸廣東省第十二屆大學生運動會籌(組)委會獨家所有。
(三)籌(組)委會對著作權已歸其所有的入圍及獲獎作品有權行使著作權的所有權利。作者對入圍及獲獎作品除了享有署名權外,不再擁有其他一切權利,在任何情況下均無權使用、發表或發布、修改等,也無權再授予其他組織或個人使用、發布或者發表。
九、征集活動時間和截止日期
應征作品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送達或郵寄至廣東省第十二屆大學生運動會暨南大學籌備委員會(以郵戳為準),評選結果將在廣東省教育廳網站公布。
十、聯系方式
廣東省第十二屆大學生運動會暨南大學籌備委員會辦公室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西601號暨南大學邵逸夫體育館學院辦公室,聯系人:魯老師,電話:020-85220282;聯系郵箱:osdyh2025@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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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廣東省教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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