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建全國全民運動健身模范市系列活動暨仙桃市第十屆運動會于2024年6月至12月舉行
為辦好本次綜合性體育賽會現面向社會各界公開征集創建全國全民運動健身模范市系列活動暨仙桃市第十屆運動會會徽(會旗)、會歌、吉祥物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集內容和設計要求
(一)會徽(會旗)
1.會徽(會旗)設計應符合當前設計潮流趨勢,圖形簡潔優美,構圖完整協調,兼具時代感和藝術美感,具有較強的識別性、獨特性、可觀性,適用于平面宣傳。
2.會徽(會旗)應展現體育精神,彰顯仙桃獨特的地域特色與深厚的人文歷史,符合當代美學要求,有強烈的視覺沖擊力和直觀的整體美感,包含“創建全國全民運動健身模范市系列活動暨仙桃市第十屆運動會”、“2024?仙桃”等要素。
3.作品應采用A4圖幅,以JPG格式提交,清晰度大于300dpi,印刷標準不超過四色;每位參賽者投稿不超過2件,并附創意說明;如果作品成功入選,應征者需提供AI/PSD/CDR等格式原件。
(二)會歌
1.會歌由歌詞(含歌名)及曲譜兩部分組成;體裁不限,會歌歌詞需貼近創建全國全民運動健身模范市系列活動暨仙桃市第十屆運動會賽事實際情況,傳達拼搏、團結的體育運動特點和精神,需簡潔明了、積極向上;會歌曲譜旋律應明快動聽、積極健康、感染力強,可應用在開、閉幕式文體表演及頒獎儀式上。
2.作品需提交完整的音樂電子文件1份,要求有原唱(包含音頻文件、曲譜文件);完整的曲譜、歌詞請采用PDF格式提交;每位參賽者投稿不超過2件,每件需附作品闡述及作者簡介。
(三)吉祥物
1.吉祥物應為富有親和力、充滿朝氣、富有個性、健康活潑的卡通形象;應符合大眾審美情趣,創意新穎、獨特、美觀、大方,易于識別,可融入創建全國全民運動健身模范市系列活動暨仙桃市第十屆運動會文字或形象元素;設計應易于制作,方便印刷和制成模型等立體化展示。
2.設計應切合時代精神和現代理念,體現體育精神,傳達創建全國全民運動健身模范市系列活動暨仙桃市第十屆運動會理念,彰顯仙桃地域特色和文化底蘊。
3.吉祥物應有相應的名字,名字應便于發音、記憶,富有意義,沒有歧義。
4.吉祥物設計圖稿應為彩色,作品應以JPG格式提交,尺寸為A4紙張大小,分辨率300dpi,并附創意說明。如果作品成功入選,應征者需提供AI/PSD/CDR等格式原件。
二、應征作品提交方式
(一)應征作品必須是原創,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或使用,應避免與各種已經注冊、使用的相關作品在名稱和形式上雷同;不可抄襲、模仿他人作品,不可違反法律法規,不得侵犯第三方權益,如若違反以上規定,則責任自負。
(二)應征作品以個人名義或者團體名義提交均可;投稿方式郵寄投遞或者電子文本投遞均可;所有作品應注明作者姓名(或單位名稱)、通訊地址、聯系電話、電子郵箱;應征者以個人名義提交作品的需提供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應征者以單位名義提交作品的需提交單位主體資格證明(包括但不限于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等)1份;所有作品主題需統一成“創建全國全民運動健身模范市系列活動暨仙桃市第十屆運動會(××)設計作品”字樣,括號內填寫相關應征作品類別,如會徽(會旗)、會歌、吉祥物。
三、應征作品評審辦法
(一)此次征集的會徽(會旗)、會歌、吉祥物作品,市體育事業發展中心將聘請相關部門代表、專家學者和媒體單位代表組成評審委員會,對應征作品進行評審。評選結果報仙桃市體育事業發展中心審定后向社會公布。
(二)應征作品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無效:
1.提交的作品不符合本屆全民健身運動會設計主題、設計內容、創作要求和格式;
2.逾期送達;
3.圖紙和文字辨認不清、內容不全或粗制濫造;
4.規定不能標識的文件上有可辨認設計人(單位)的文字或符號;
5.設計方案經專家評審組鑒定屬明顯抄襲。
四、應征作品獎勵辦法
(一)經采納的會徽(會旗)獎勵5000元、會歌獎勵10000元、吉祥物獎勵5000元。
(二)應征個人(單位)在應征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自理。獲獎者按照國家規定自行納稅。
五、應征作品權屬
(一)所有應征作品概不退還,請作者自留底稿。
(二)應征者提交的作品,應保證作品的原創性,無著作權爭議。凡入圍作品和入選作品,其著作權(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權、修改權、發表權、復制權、展覽權、信息網絡轉播權、匯編權等署名權以外的所有權利)歸“仙桃市體育事業發展中心”獨家所有。作者僅享有署名權,在任何情況下均無權使用、發表、發布、修改等,也無權再授予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使用、發布或者發表。
(三)活動最終解釋權歸仙桃市體育事業發展中心。
六、應征作品征集時間
作品征集時間從2024年7月20日起至2024年8月20日止(以當地郵戳或電子郵件發送時間為準)。
郵寄地址:仙桃市龍華山街道錢溝路74號(仙桃市體育事業發展中心402)
聯系人:華玉祥
聯系方式:0728-3245182
郵箱:xtty2024@163.com
https://tyj.xiantao.gov.cn/xwzx/gsgg/202407/t20240718_527121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