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公共文化品牌形象,增強品牌文化內涵,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海南潮品”形象標識(Logo)設計方案。現將具體要求公告如下:
一、征集內容和要求
(一)用彩色圖形設計,創意獨特,寓意貼切,將海南特有的歷史文化、紅色文化、海洋文化、民俗文化等融入其中。
(二)作品類別:圖形。
(三)圖標設計要體現良好品牌形象,內涵優秀的海南文化要素,設計要簡潔大方、辨識度高、視覺沖擊力強,易于推廣傳播。
(四)適用于多種場景,如名片、包裝、網站、戶外廣告等,可縮放且清晰呈現。
(五)投稿人保證該作品為其獨立創作,具有獨創性,未剽竊或抄襲他人作品,未侵犯任何主體的知識產權或其他合法權利。投稿人應承諾作品為非演繹作品(即非基于現有作品改編、翻譯、注釋等產生),且創作過程中未使用任何可能受第三方權利限制的素材。
(六)投稿人不得委托第三人為其創作該作品。
(七)作品一經采用,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日內,投稿人要向海南鳳凰新華數字文化有限公司提交作品文件,并向海南鳳凰新華數字文化有限公司提交全部創作源文件(如矢量圖源文件)及設計文檔。投稿人自該作品完成并交付海南鳳凰新華數字文化有限公司后,與該作品有關的著作權,除署名權外,所有權利均歸海南鳳凰新華數字文化有限公司所有。投稿人不得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使用、復制、傳播該作品,亦不得以轉讓、許可、質押等方式處分該作品任何權利。
(八)作品需附300字以上創作說明(word文件),并闡述設計理念。
二、征集時間
(一)投稿截止日期
2025年6月28日至2025年7月6日,以收到電子郵件時間為準,逾期不再接收征集作品。
(二)評選結果公布日期
2025年7月6日至2025年7月19日期間,“海南潮品”工作小組及海南鳳凰新華數字文化有限公司相關部門人員組成評委會,對征集到的作品進行評選并提出入選初步意見,報海南省委宣傳部審定。如此次未能評選出合適作品,將另行安排形象標識設計工作。
三、征集范圍
本次活動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面向全社會廣泛征集。
四、獎項設置及獎金
海南潮品形象標識(Logo)最佳創作獎一名,獎金1萬元(為稅前金額)。
五、投稿要求
(一)應征作品須注明“海南潮品形象標識(Logo)”,投稿人須提供個人(團隊)真實姓名、所在單位、公司、部門以及聯系方式。
(二)海南潮品形象標識(Logo)投稿作品,需提交一幅圖片文件:(Logo)圖形效果圖,色彩模式為RGB模式,居中放置(Logo)圖形;圖片分辨率均不小于300dpi,格式為JPG或TIF格式。參選作品應提供完整、可用的矢量圖(AI、CDR格式文件)。為保證后期評比的公平公正,所提交作品圖片上不得出現任何作者或參與機構的相關信息。
六、投稿方式
請將應征作品以“海南潮品形象標識投稿+作者(團隊)姓名/單位、部門名稱+手機號碼”的方式命名發送至以下郵箱:liyi939@163.com。
七、其他事項
(一)參選作品應為原創,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權、商標權、專有權利或其他權利,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過,也未以任何方式為公眾所知。如因侵權等原因而產生法律糾紛的,一經發現,將取消資格。如已發放獎金即原額追回,由參選人(團隊)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二)本次征集的作品不論是否采用,一律不予退稿,請投稿作者自行保留標識文件的原稿矢量格式。
(三)作品一經采用,則視為參選人同意征集單位海南鳳凰新華數字文化有限公司擁有對該作品的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商標權),創作者不得自行允許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轉讓第三方。在公布評選結果之前,參選人不得自行發布或者發表參評作品。
(四)除獎金(含稅)外,不再支付給應征者任何費用。海南鳳凰新華數字文化有限公司有對入選作品設計不完善之處進行修改的權利,設計方需按照要求規格提供文件,如有不適當處需配合修改。
(五)海南鳳凰新華數字文化有限公司可對該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商標注冊、發表、修改、復制,以及以任何形式的商業開發使用等。
(六)海南鳳凰新華數字文化有限公司保留本次征集活動的最終解釋權。
聯系人:李溢
聯系電話:
海南鳳凰新華數字文化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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