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的《關于實施“新疆品質”區域公共品牌建設工程的指導意見》(新政發〔2021〕93號)要求,為加快推進“新疆品質”區域公共品牌建設,充分發揮新疆特色資源優勢,打造具有新疆特色現代企業、產業集群的“新”名片,不斷提升新疆特色產品、優勢產業整體品牌形象和競爭力。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新疆品質”區域公共品牌認證標志(Logo)。
一、征集時間
2022年1月21日——2022年2月25日。
二、征集范圍
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凡愿意遵守本次征集活動規則的黨政機關、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均可應征投稿。
三、作品要求
(一)征集內容為“新疆品質”區域公共品牌認證標志(Logo),包括標準圖形、標準字體、標準色彩及標準組合。
(二)應征作品應充分展示新疆地域特色,突顯“新疆品質”“綠色”、“天然”、“高品質”的產品特點和真(真實)、信(可信)、美(美好)的品質保障。
(三)應征作品應采用彩色設計,造型美觀、圖案簡潔、創意新穎、寓意貼切,整體造型具有較強的視覺沖擊力和辨識度,易于記憶和傳播,適合在各種載體和環境中清晰展示,可較好地運用于各類產品以及各種包裝、平面廣告、視頻廣告中。
(四)應征作品設計圖稿應為eps文件,圖案控制在1200×1200像素以內,色彩模式須為RGB色。
(五)應征作品設計稿應附有對圖形標志和字體的好創意文字說明,包括設計圖樣、技術說明(圖樣尺寸、比例、色值等)和設計圖樣的理念說明及制圖規范(該設計蘊含的意義、背景等),設計宣傳口號字數控制在12個字以內,標志理念詮釋字數控制在300字左右。
(六)應征作品應具有較高的獨創性,必須為原創、未發表過的作品,設計版面不得出現作者姓名或任何有關作者身份的圖標。投稿人須保證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主辦方擁有獲獎作品的所有權、完全使用權、注冊權和版權,使用時有權對獲獎作品進行適當修改。
四、獎勵設置
最終被采用的作品獎勵30000元(人民幣:叁萬元整),其他入圍的作品分別獎勵3000元(人民幣:叁仟元整)。
應征作品獲獎者須按照國家規定納稅。
五、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承辦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標準化研究院(“新疆品質”區域公共品牌國際認證聯盟秘書處)
六、投稿方式
1.應征組織或個人應在提交作品時一并提交《報名表》、《著作權確認書》和個人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團體名義提交作品的應征人須提交相關資質證明一份。可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政府門戶網站下載《報名表》及《著作權確認書》(除簽名外,手寫無效)。
2.在截稿日前,以郵寄或電子文件形式提交至征集方。以郵寄方式提交(不接收到付郵件)。郵寄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新華南路167號,郵編:830004,收件人及電話:唐生國15981738936。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交,郵件主旨請注明“‘新疆品質’認證標志(Logo)設計+作者姓名”,并將《報名表》、《著作權確認書》、彩色紙質版掃描件發送至電子郵箱,郵箱地址:147835363 qq.com。
七、評選方式
1.初選。所有遞交作品由主辦單位組織初選,選取作品進入復評。
2.復評。主辦單位組織評審組對進入復評的作品進行評分,評選出入圍作品。
3.公布。復評結果將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應征者需提供設計的認證標志(Logo)高精度圖片,并根據主辦單位要求進一步修改完善。對采用和入圍作品頒發榮譽證書,并給予獎勵。
本次征集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標準化研究院(“新疆品質”區域公共品牌國際認證聯盟秘書處),參加本次活動即視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動各項規則。
八、咨詢電話
唐先生:
0991-2817206 15981738936
李女士:
0991-2810215 13609993073
備注:《報名表》及《著作權確認書》下載地址:
http://scjgj.xinjiang.gov.cn/xjaic/tzgg/202201/26318e6724444dfd850ba06789ba6967.shtml
https://mp.weixin.qq.com/s/nER7SEtgfwV5q264WBgW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