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縣民政局
關于史家寨鄉內道路征名的
公 告
按照縣領導批示,根據《保定市公安局 保定市民政局關于做好全市“一標三識”標準地址編制工作的通知》。為進一步實現地名標志規范化、標準化,方便群眾生活,依據《地名管理條例》,對我鄉鎮轄區內10村37條街路更名、命名。及在《史家寨鄉街路巷統計表》中未能體現的道路名稱,面向社會請廣大群眾在轄區范圍內及時補充。針對缺乏文化底蘊,不能體現鄉村特色等因素,需要建議修改名稱的道路提出寶貴意見建議。例如:建議將“XX路(街)”改稱為“XX路(街)”,修改原因為.......,新修改的名稱的由來或含義為...........。
為使街路命名更趨合理,更加科學、規范,使命名更具有鄉村文化底蘊、代表鄉村特色,反映鄉村面貌。現向我鄉鎮轄區內群眾征集街路名稱。本次命名要遵循以下原則:
1.地名用字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不得刻意使用繁體字、異體字,字型以國家公布的《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為準書寫規范。
2.地名名稱一般不得重名,避免同音或者近音,不得使用外文譯寫漢語地名,一般不得以人名作為地名,但歷史遺留的用人名命名的地名除外。
3.禁止以人名命名街巷,如張三胡同,李四巷。
4.農村道路劃分為兩個層次。第一層次主要道路,東西走向為路,南北走向為街。第二層次屬次要道路,東西為胡同,南北為巷。
5.尊重歷史,照顧風俗、地域特征、方便管理、體現規劃,反映本地文化及環境功能特征、含義健康,有利于民族團結和精神文明建設,易找好記。
6、農村街巷命名要體現地名的排它性、區域性和層次化、序列化、群體化的特征。如:南一巷、南二巷、南三巷:同心胡同、同達胡同、同仁胡同。
7、農村街巷命名切忌洋化、封建化和片面追求氣派的小地名冠大帽現象,如長城路、黃河街、中華胡同等。
本次征名工作,由縣民政局牽頭負責,請社會各界提出寶貴意見,如有建議或意見,請電話或來函告知鄉鎮民政所,本次征名截止2020年5月20日。
通信地址:史家寨鄉民政所
收件人:吳暑蓮
郵政編碼:073200
聯系電話:03127293104 15097779707
電子郵箱:wslcyy001@163.com
聯系人:吳暑蓮
附件:史家寨鄉街路巷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