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稿日期:2022年4月30日
各省、市(自治區)體育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體育強國建設綱要》和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全力支持杭州舉辦2022年亞運會,國家體育總局體育文化發展中心與杭州市體育局共同組織開展全國體育藝術作品創作、評審、展示等工作,以切實推進體育藝術創作,弘揚中華體育精神,大力促進體育文化繁榮發展。現就開展迎亞運首屆“西湖杯”全國體育藝術作品征集評審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主辦單位:國家體育總局體育文化發展中心、杭州市體育局
承辦單位:杭州市體育事業發展中心
二、活動主題
書·享亞運
三、活動目的1.以作品征集評審為抓手,充分展示近年來體育藝術創作成果,進一步增強體育從業者的行業自信,充分營造喜迎杭州亞運會濃厚氛圍;
2.以作品征集評審為抓手,收集全國優秀體育藝術作品,集聚全國乃至全球的體育藝術工作者,為體育事業和體育產業各領域進行文化、設計、傳播等方向的賦能。
四、活動定位
1.文化創新。堅持中華傳統體育文化,通過體育藝術作品征集評審,將優秀體育藝術作品融入民眾生活,以生活化、產業化的藝術創作實現中華優秀體育文化的傳承與創新。
2.助力亞運。通過體育藝術作品征集評選,結合亞運主題,支持亞運、參與亞運、奉獻亞運,將作品創作與杭州亞運會緊密結合在一起,努力營造良好籌備亞運會氛圍,助力亞運城市行動,讓全國人民乃至全亞洲人民共享亞運,打造體育文化發展新環境。
3.體育發展。以體育藝術作品征集評審為契機,將體育藝術與體育事業、體育產業深度融合,推動體育藝術與體育制造業、體育服務業、體育競賽表演業等各業態融合發展,以藝術創作服務其他產業轉型升級。
五、征集評選時間
1.作品征集階段:2022年1月8日至2022年4月30日截止。
2.作品評選階段:2022年5月
3.作品公布階段:2022年6月。
4.作品創作時間:2016年1月-2022年4月內的作品。
六、征集內容(一)書法類
以條幅、楹聯、中堂、斗方、匾額、條屏、扇面、書面、手卷等樣式創作的書法藝術作品,字體不限。
(二)繪畫類
以國畫、水彩/水粉畫(丙烯畫)、版畫、卡通畫以及其他畫種創作的繪畫作品。
(三)雕塑類
雕塑類作品可以以石雕、銅雕、木雕、貝雕、根雕、玻璃雕、漆雕、玉雕等各種材質,空間表達形式不限于圓雕、浮雕、陰刻、透雕等。
(四)健身地書類
在錦繡大地上行走,書寫健康中國、心向亞運等主題,以全國健身地書大賽等形式,提高健身愛好者的參與度,遴選優秀作品。健身地書作品以圖片等形式參與征集評審。
七、獎項設置
設立評審委員會,根據類別評審出金、銀、銅獎和優秀作品獎,頒發證書及獎品。獲獎作品可在中國體育博物館展覽展出,并被中國體育博物館收藏。
八、參加對象
藝術創作工作者、高校相關院系師生以及各類研發機構、生產廠家均可以個人和單位名義參加。
九、參加作品要求
1.作品需符合本次活動的主題和宗旨,應緊扣體育或亞運主題,健康向上、具有藝術品位。
2.作品需充分考慮市場價值和可實現性。
3.作品應注明展示要求,并以效果圖形式表現,特殊展示所需及展示工作由作者本人承擔,作品主題明確。
4.作品中不得出現姓名等參加者信息,否則視為無效。
5.各類作品均須提交創作說明,闡述創作意圖、創作理念等。設計說明圖文并茂,有一定的版式設計,并以電子版的方式刻錄光盤。光盤包裝正面標注作者姓名、單位、作品名稱及種類、手機號碼等聯系信息。(如由特殊展示要求,展示材料及布展工作由作者本人承擔)
6.作品在提交時應自行包裝完好,在包裝外部及實物作品底部標注作品信息。作品實物要求制作精細、結構完整、配飾齊全、準備充分、表現形式完美。
7.作品必須是未公開發表的個人原創作品,如有抄襲取消參加資格。
十、作品提交方式
十一、權利說明
1.所有參加作品均須為原創,且尚未公開發表和應用,不得冒名、代筆以及經電子攝像處理、合成等。如有違反,將取消參加資格。
2.主辦方不承擔參加作者和作品著作權、肖像權等方面的有關責任,一切與作品相關的著作權、肖像權、名譽權糾紛完全由參加者自行解決。
3.主辦方出于活動宣傳需要有權將參加作品刊登、展示于媒體,并享有活動所需要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評選過程的使用、評選后的成果展示及成果轉化。主辦單位有權對最終獲獎作品的展示和轉化方式有解釋權。
4.本次活動結束后,參加作品不再退回,請自留備份。
5.凡參加者均已視為已閱知并認同本說明,秘書處保留對本次活動未盡事宜的解釋權。
中國體育博物館書畫院秘書處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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