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市民朋友:
為深入推進全國鄉村地名信息服務提升行動,助力數字鄉村建設和鄉村振興,根據《民政部關于開展“鄉村著名行動”助力鄉村振興的通知》(民函〔2023〕44號)文件要求,建立碭山縣鄉村地名采詞庫,對各類鄉村地名詞匯進行儲備,用于指導、規范地名命名更名。現向社會公開征集鄉村地名采詞建議,詳情如下:
一、征集時間
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8月16日。
二、征集內容
鄉村地名采詞庫一般包括街路巷、居民點、建筑物、自然地理實體、橋梁等基礎設施命名,本次征集主要集中在街路巷、橋梁、池塘等鄉村地名。按照地名命名原則,推薦鄉村道路名稱、橋梁、池塘等鄉村地名。
三、征集方式
1.郵寄信函:碭山縣芒碭南路1039號碭山縣民政局(縣地名辦)。
2.電子郵件:發至電子郵箱749959428@qq.com。聯系電話
3.截稿時間為2024年8月16日(信件以郵戳為準)。
4.來稿一律不退。
四、征集要求
來稿請附上所擬鄉村地名的含義和命名理由,并注明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工作單位及聯系電話(相關表格見附表)。
五、獎項設置
我縣將組織地名專家和有關部門對征集的鄉村地名采詞進行研討,評審出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設置一等獎1名,獎金800元;二等獎2名,獎金各500元;三等獎5名,獎金各300元。推薦鄉村地名20條以上的,方可參加獎項評選。推薦鄉村地名少于20條但專家評審組一致認為擬命道路名稱較好的,酌情予以鼓勵獎,獎勵地名大禮包一份。
六、擬名原則
1.地名采詞要符合《地名管理條例》規定,主題鮮明、雅俗共賞,兼顧指位性、代表性、協調性;
2.地名采詞要符合本地域特色,體現地名特征、地理景觀、歷史文化、自然生態、產品產業、民俗習慣等方面內容,寓意深刻,富有個性;
3.地名采詞要含義健康,符合社會道德風尚,一般不以人名、企業名稱及商標名稱命名地名;
4.用字準確規范,通俗易懂,避免使用生僻字及字形字音容易混淆或產生歧義的字;
5.不與碭山縣域內現有路名重名、同音;
6.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縣地名主管部門制定的規范。
本次征求意見多多益善、條數不限。感謝您的積極參與,讓我們共同努力攜手做好碭山縣“鄉村著名行動”工作,助力鄉村振興。
附件:碭山縣鄉村地名采詞征集表(識別下方二維碼查看)
碭山縣民政局
2024年7月16日
https://mp.weixin.qq.com/s/P8gNTh6aOPVsxxWfqq2TvQ